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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下水超采的危害和对策

来源:邢台水文局 文章作者:张猛 录入时间:12-03-21 09:34:33

所谓超采地下水是指地下水开采量长期超过地下水的补给量,地下水位进入非稳定性恶性下降的情况,它会引起一系列灾害性后果。在一定条件下,地下水的变化还会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

1 、过量开采地下水会造成地面沉降。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我国北京、上海、天津等许多大、中城市出现了地面沉降。如北京东郊约 600平方公里的区域累计沉降量达 550多毫米,这不仅导致高层建筑的倾斜,而且加重了城市防洪、防潮、排涝的负担;

2 、沿海地区超采地下水会破坏地下淡水与海水的压力平衡,使海水内侵,造成机井报废,人畜饮水困难,土壤盐碱化,地下水质恶化等;

3 、在岩溶区开采地下水过量会造成地表塌陷,引起房屋开裂倒塌,地下管道弯裂,中断交通与电力供应等一系列灾难;

4 、改变自然景观,北京地区多处历史名泉已因地下水位严重下降而枯竭。新疆吐鲁番地区的沙漠中有 600万亩绿洲,其中有百万亩良田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已使良田周围靠地下水涵养的草场出现枯死现象,长此以往绿洲还能在沙漠中长存吗?

另外超采地下水还可能加重地震灾害,一项本是减灾的措施,运用不当竟给人类带来如此多的灾难,甚至威胁到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人类再也不能无节制地开采地下水了。

那么我们该如何防治地下水超采呢?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的主要途径是明确科学评价地下水含水系统的可开采量及其承载能力,并合理确定开采井和开采量的时空分布,通过法律、行政及经济等手段,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管理,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一、根据地下水超采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评估,综合考虑地下水资源的恢复、补给能力,将地下水开采管理划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和控采区或不同的保护区,进行分区开采;

第二、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和地面沉降的检测,改进监测手段,如采用 GPS 技术,实现 CPS监测与分层监测标组监测自动化,提高监测成果的时效性和服务水平;

第三、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投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

第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加强水循环利用等方法,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改善水文地质环境;

第六、建立统一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构,实行规划开发,统一合理调度,如在市区内逐步停止自采井,统一调度使用城市供水;

第七、培养一批地下水资源监测、科研队伍,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水质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和严格的监管制度,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地下水环境是地下水及其赋存空间环境在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和人为活动作用影响下所形成的状态及其变化的总称,是地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保护地下水环境,关系子孙后代、关系国计民生,因此,改善和保护地下水这一有限的战略资源已刻不容缓。

审稿:郭兰洲

责任编辑:陈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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