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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恢复和保护河流健康生命成为当今社会主题之一。掌握河流纳污情况,核定水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与环境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应削减量,为制定各入河排污口的限排量和污染物削减规划,实现入河排污口的优化布局和综合整治提供依据,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污红线实施方案》的实施,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使水资源管理由定性向定量转变,控制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一、将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作为污染物减排参考依据
审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污染物总量限制排放意见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与环境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本文确定的水体纳污能力、削减量可以作为污染物减排依据,提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为其污染物减排参考依据。
二、将确定的入河污染物限排量作为河道管理依据
水体纳污能力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制定出各入河排污口的限排量和污染物削减规划,可作为水利部门河道管理的依据,实现入河排污口的优化布局和综合整治,使水资源管理由定性向定量转变,实现精细管理,从而确保水资源保护目标的最终实现。
三、对入河排污口应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
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是实施水污染控制的两种主要途径。总量控制方法通过规定整个控制水域内的所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限额,从总体上将排放到水体中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最大纳污量范围内,从而使该区域受纳水体浓度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总量控制方法可以使水体在满足水体功能前提下的污染物排放量最大,也可以使污染治理总费用最小。但是仅实行总量控制而不对污染源排放浓度作出规定,则又会导致高浓度集中排放而引起突发性污染事故或局部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建议对全市入河排污口采用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水污染控制方法。
四、加强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工作
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的邢台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网密度不达标,有些水功能区尚处于常规检测空白区,因此应进一步加强水质站网建设,建立自动、动态水质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水功能区水质状态,为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审稿:郭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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