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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有文字记载土壤分类内容的最早国家。大禹治水,遍及全国后,对土壤进行了初步分类,在《禹贡》中,将全国土地划为九州:冀,青,兖,徐,扬,荆,豫,梁,雍。再根据土壤性质划为
9种,并根据土壤肥力划为三等九级。
在《周礼》书中,传说由周公所作,在《禹贡》的基础上,把九州土壤按地形划为山林,川泽,丘陵等五大类,春秋时代管子著《地圆篇》中,考虑了土壤与植被的关系,区划出
18个土类,每个土类分为
5种,共
90种。
中国古代土壤的划分有一定的科学性,是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但由于时代与社会制度的限制,未得到更大的发展。
直到三十年代,中国才开始土壤调查和分类研究工作。主要受美国
Marbut土壤分类影响,引进了大土类的概念,建立了
2000多个土系,但无土种。
1954
年中国土壤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借鉴前苏联地理发生分类体系,拟定了土类为基本分类单元。,
1958年开始了第一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50年代末到
70年代末,由于历史等原因,延缓了土壤分类科学研究的步伐。到
1978年,在引入了苏联地理发生分类和实用土壤分类结合下,产生了中国的土壤分类,并拟定了《中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在
1978年至
1984年期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并在
1984年草拟了《中国土壤分类系统》。
1984
年的分类,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成果中广泛应用。
1987年《中国土壤》第二版、《中国农业土壤概论》、
1990年的《中国土壤》以及一些区域性的土壤专著如东北土壤、山东土壤、华北土壤、华东土壤等均是应用的这一分类系统。
(
1)分类的原则
采用土壤发生学原则,把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和土壤的理化性状结合起来;将自然土壤和耕作土壤统一到同一土纲中。
(2)
分类的级别:采用了六级制:土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和变种,共
12个土纲,
46个土类,
140个亚类。
(3)
土纲:根据主要土壤形成过程以及土壤的共有特性来划分。
(4)
土类:在一定成土条件下或人为因素作用下,经过一个主要或几个次要成土过程形成的,具有一定相似的发生层次,土类之间在性质上有明显的差异。
1985
年以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不断吸取国外的经验,主要是美国的诊断分类,并参考西欧,苏联的一些概念和经验,一次一次进行修改,于
1991年出版了《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在广泛征求国内外同行意见的基础上,于
1995年又出版了《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修订方案)。其特点是: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作为分类的基础;充分体现中国的特色,提出了人为土纲等;面向世界与国际接轨。
1
)诊断层(
33个)
——
用于鉴别土壤类别,在性质上有一系列定量规定的土层。分为:诊断表层
——
位于单个土体最上部的诊断层。如:有机质表层,人为表层等。
诊断表下层
——
由物质的淋溶,迁移,淀积或就地富集作用在土壤表下层形成的具诊断意义的土层。如:粘化层,漂白层。
2
)诊断特性
——
是具有定量规定的土壤性质(形态的,物理的,化学的)。如:土壤水分状况,土壤温度状况,盐基饱和度,铁质特性、石灰性等。
(2)
分类原则
采用多级分类制,有土纲,亚纲,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变种
7级。
1
)土纲
——
根据主要成土过程产生的或影响主要成土过程的性质划分。共
14个土纲,灰土纲,火山灰土纲,铁铝土纲,变性土纲,干旱土纲,盐成土纲,潜育土纲,均腐土纲,富铁土纲 ,淋溶土纲,雏形土纲,新成土纲。
2
)亚纲
——
土纲的辅助级别,主要根据影响现代成土过程的控制因素所反映的性质。如雏形土纲,根据水分状况又分为;潮湿,干润,湿润,常湿。
3
)土类
——
亚纲的续分,土类类别多反映主要成土过程强度或次要成土过程或次要控制因素的表现性性质划分。
4
)亚类
——
土类的辅助级别,主要根据是否偏离中心概念,是否具有附加过程的特性和是否具有母质残留的特性来划分。如:石灰性,酸性,含硫等。
(3)
命名原则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修订方案)彻底改变了土壤命名。采用分段连续命名,也就是土纲、亚纲、土类、亚类为一段。名称结构以土纲为基础,在它的前面叠加反映亚纲、土类、亚类性质的术语,分别构成亚纲、土类和亚类的名称。
性质术语尽量限制为
2个汉字。土纲名称都是世界上常用的名称,一般为
3个字。这样土纲名称一般为
3个字,亚纲为
5个字,土类为
7个字,亚类为
9个字。
红壤有一部分属于富铁土纲、湿润富铁土亚纲、富铝湿润富铁土或简育湿润富铁土;
棕壤相当于雏形土纲、湿润雏形土亚纲、简育富铁土类。
(审稿人:郭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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