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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月
14日
,邢台市水务局在邢台水文局小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邢台市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输水管道穿越白马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评审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邢台水文局《评价报告》编制技术人员的汇报,并对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质疑,经认真讨论认为:
邢台市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输水管道穿越白马河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评价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齐全,分析计算方法合理,符合国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
邢台市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输水管道穿越白马河工程的实施对河道行洪、堤防及第三者基本不产生影响。
与会专家对《邢台市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输水管道穿越白马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予以评审通过。并建议该工程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方案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审稿:郭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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