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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从
8
月
15
日开展以来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按照公安部
10
月
19
日相关会议精神,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为此,许多司机朋友,尤其是年轻的司机朋友对此颇有微辞、议论纷纷,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作为一名司机,就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以安全作为行车的第一准则,不酒后驾车,驾车不喝酒。
我国有着几千年的酒文化传统,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社会上一向有讲究
“
人情
”
的氛围,使专项行动面临了更大的挑战。截至
10
月
15
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2.2
万起,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34.5%
、
38%
。显然,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延长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明智的,是顺应民意的,至少我是极其拥护的。
作为水文部门的一名司机,日常工作、生活中应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首先要做到不酒后驾车、驾车不喝酒。酒后驾车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一起起的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便是最好的例证。而偏偏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量大,少喝一点没事,就是这种错误的思想在作怪,才为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其次,下班后也要控制好自己尽量不喝酒。水文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许多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外出,司机要保持信息畅通、随叫随到。因此,下班后的时间也尽量不要饮酒。当然,这并不是完全限制了司机朋友的人身自由和饮酒的权力,下班后有酒场的情况下,就应该在下班前先向有关人员询问是否有出车任务,在确保没有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还是可以适当少喝一点。这其中,也需要单位领导同事的配合,需要出车时提前安排并告之司机,给司机一个更加宽松的业余休息空间。
很多司机朋友们都很关心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什么时候结束、是否还要延长?我认为杜绝酒后驾车现象,与专项活动关系并不是很大。活动期间,酒不喝了,活动结束了,又开始喝上了,又开始存在侥幸心理了,这样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作为一名司机,脑子里应该时刻装着安全,想着安全,不管活动搞不搞,都不要酒后驾车。
审稿:王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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