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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和方法。以对实物的实际分析(分解)和综合(合成)等作为基础,是由两种信号系统协同活动所实现的。分析是在头脑中把实物分解为各个属性、部分、方面;综合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各个属性、部分、方面综合起来。两者彼此相反而又相互联系。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分析和综合贯穿于思维的整个过程。据此,可以这样表述:分析和综合能力就是把一种事物或现象分解成为比较简单的若干组成部分、方面,找出属性,再把这些组成部分、方面、属性联合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从而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能力。
辩证法认为,分析和综合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恩格斯指出:“思维就是把意识的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同时也就是把互相联系的各个部分综合成为统一体。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这就说明,分析和综合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首先,分析是综合的前提和基础。人们认识事物,总是从分析开始的,先有分析,后有综合。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这便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规律。由于事物都有内在矛盾、组成部分,因而人们认识事物的时候,必须先要进行分析,不分析具体事物的具体矛盾、组成部分,找不出属性,就无法确定某一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特征和本质。任何判断、结论,不是产生于分析之前,而是产生于分析之后。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判断、结论,往往是可靠的;否则是不可靠的。
其次,分析了之后,没有综合也不行,没有综合,便无法从整体上找出事物的内部联系,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对事物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再综合起来把握其矛盾的总体,才有可能真正深入到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所以,综合是分析的必然发展和升华。实际上,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分析和综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事物的认识,往往要经过多次的分析和综合,在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在综合的指导下再分析、再综合。对客观事物不断分析和综合的过程,就是人们认识事物不断深化的辨证发展的过程。
分析和综合在人们认识自然和社会时是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对推进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水文人应当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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