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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全省水环境监测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一举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专家的现场评审,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网点式计量认证。
认证以来,在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的统一安排部属和认真组织实施下
,按照计量认证要求,编制了《质量手册》和《作业指导书》,将各种规章制度形成《程序文件》。通过现状调查、对比、分析
,结合自身特点
,确定质量体系的过程和要素
,构建了比较规范完善的质量运行体系。同时,按照《评审准则》的要求,省中心每年都要按要求进行计量认证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及时发现并改进了工作中的不足,最大限度地确保了质量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006年,省中心领导高瞻远瞩,在总结多年计量认证工作基础之上,果断制定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量认证年度内审互查制度,就是在省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并参与指导下,两个分中心之间相互检查、交流、学习,三年来,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使得全省水环境监测系统的计量认证工作获得了整体改善和提高,成效显著。
首先,有效防止了工作中的滞后拖拉现象。近年来,随着水环境监测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服务领域逐年拓宽,我们的日常监测任务也在逐年加大,而计量认证的要求却越来越细致、严格,有时我们很可能忙于日常监测而暂时忽略了对计量认证质量运行体系的有效执行,而内审互查工作的开展很好地预防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它时刻提醒各分中心在完成日常监测的同时,随时将计量认证工作执行情况形成文字记录,并及时存入相应的要素档案中。
其次
, 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使计量认证各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最大限度达到了统一。随着计量认证工作的深入开展,鉴于国家和水利行业计量认证《评审准则》的改版及其在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方面都注入了新的内容,省中心也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做了相应变更,提出了新的要求,尽管省中心一再发文明确,但各分中心在理解和执行上仍然存在一些偏差。随着内审互查对象的逐年轮换,参与的人数和单位得到了普及,在省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悉心指导下,各分中心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使全省计量认证工作实现了高度统一,充分体现了网点式计量认证的一致性。
由于内审互查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了认识、规范了监测、统一了标准和尺度,使全省水环境监测系统计量认证质量体系运行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获得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并先后三次以出色的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的复查评审。
相信,随着内审互查工作的逐步规范和加强,在各级领导和省中心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水环境监测工作必将在我们行业乃至全社会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审稿:白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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