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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应的投入不断增加,我们水环境监测中心的仪器设备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因此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目前的现状,我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强制检定仪器设备,二是自检或自校仪器设备,三是其他辅助仪器设备。
第一类强制检定仪器设备,根据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必须由计量部门进行强制检定,并支付相应的检定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十一条规定“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
因此
这项工作应由当地计量部门完成。对于某些仪器设备,当地计量部门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其上级计量部门完成。具体到我们这样实验室,这类仪器主要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及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导率仪、酸度计、电子天平、温度计、干湿温度计及压力表等仪器设备。对于此类设备要登记造册,建立检定周期表,定期进行检定。在检定周期内,对于某些大型仪器还要进行期间核查,以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对于玻璃量器,由于省中心取得了检定资格,因此可以自行检定而不必由计量部门进行检定。
第二类自检或自校仪器设备,如各种用于加热的电炉、电热套等,还有用于烘干的烘箱以及电热恒温水浴锅等设备,对于此类设备,可以自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可靠,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因此也应建立相应的账目,以备核查。
第三类辅助仪器设备,主要有用于计算的计算机、调节室内温度的空气调节器(空调)等设备。对于这类设备也要加强管理,及时保养,保证运行正常安全。
上述三类仪器设备都要归入仪器设备台帐统一管理,如遇仪器更新、报废要及时注明,此项工作要求时效性很强,特别是强制检定仪器如遇更新或报废,应及时申请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否则出具的数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不是摆设,它是在不断运行之中的,因此更重要的是正确的操作,所以要加强培训,使操作者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总之,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仪器设备自身,就是硬件方面加强管理,二是加强仪器设备使用者的管理,也就是软件方面,使其能够熟练正确的操作,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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