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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008
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
2008年我单位公开招聘
3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能服从分配。
四、公布招聘信息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及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衡水、沧州、廊坊、唐秦、承德、张家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聘大学毕业生的职位、人数、条件及招聘公告等,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信息网(
www.hbsw.net
)
公布。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7
月
10日
—
7
月
25日
,到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
85号,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劳动人事处(
209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近期
1寸免冠照片
5张;自荐材料一份;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证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同意后,报名者填写《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时交报名及考试费用
100元。为方便考生,也可以网上报名,需要填写《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
swjlrch@126.com
,
报名表的文件名统一规定为:“姓名,
XX局
XX岗位,学历”。
)
,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本人,报名考试费用
100元通过邮局汇到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劳人处(请保存好汇款收据,邮编:
050031)。考试报到时,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如登记信息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不退报名考试费。
8月
10日在我局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8
月
22日
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报到,领取准考证,
8月
23日考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按不高于
5:
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可以不受面试比例限制。
8月
24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没进入面试的考生返程。
(三)面试。
8
月
25日
-26
日,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8月
27日,公布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参加体检考生于
8月
28日早
7点前,到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机关大院集合(空腹,体检费用自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在省局机关公示
7天,公示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我局会及时在“河北省水文水资源信息网”公布,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
0311-85696571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二
〇〇
八
年七月十
日
附件:
1.
招聘职位
(
http://www.hbsw.net/Files/2008%C4%EA%D5%D0%C6%B8%D6%B0%CE%BB%C1%D0%B1%ED.xls
)
2.
网上报名用表
(
http://www.hbsw.net/Files/%CD%F8%C9%CF%B1%A8%C3%FB%D3%C3%B1%ED.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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