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水利部及环保总局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了“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正式生效启动会议。该项目是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向全球环境基金组织(GEF)申请的赠款项目,其目的是提高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水平,改变流域内水质恶化、水资源严重超采的状况,减轻流域对渤海的污染。
5、第四次引黄济津圆满完成。9月2日,水利部召开年度引黄济津工作会议,决定实施引黄济津;9月14日,省水利厅召开应急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全盘安排引水前工程项目实施;自10月9日-2005年1月25日共向天津送水4.3亿m3,完成了预定任务。
6、实施引岳济淀生态补水。我省自2月16日至6月29日,从岳城水库引水入白洋淀,为白洋淀进行生态补水。引岳水量3.9亿m3,入淀水量1.6亿m3。白洋淀水面面积从补水前的31km2增加到115 km2,淀区及周边60万人恢复了正常生产生活,芦苇生长茂盛,鱼、虾等水生动物繁殖良好,旅游事业兴旺发达,气候环境得到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实施向北京集中输水。2004年,我省壶流河、云州两座水库联合向北京集中输水,输水总量为2200万m3。为确保了输水成功,河北省水利厅多次派人员赴张家口市检查指导,张家口市及沿线阳原、蔚县、涿鹿、宣化、怀来五县人民政府和群众,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讲政治,顾大局,昼夜巡堤,积极做好输水工作,张家口市在国家投资尚未下达的情况下,提前实施了桑干河输水工程,圆满完成了输水任务。
8、确定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区。2月25日,省水利厅确定邯郸成安县、石家庄元氏县、衡水桃城区为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并报水利部备案。
(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制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结合实际,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细则》,并于2004年5月1日实施。
2、开展《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工作。2004年配合省人大召开了节水条例立法座谈会,在省内省外开展了节水立法调研,反复进行了修改工作草案。
八、建 议
2005年 1~6月全省缺水量较多,水资源供需矛盾仍十分尖锐。因此,建议在2005年上半年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大力推行取水许可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加强水资源与节水立法和制度建设工作,构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护水资源,逐步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社会风尚。
2.加大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力度,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开发利用现有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作用。
3. 进一步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尤其要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在工业、生活、农业三个用水户中,农业用水占70%左右,节水潜力大,是节水工作的重点。
4. 2004年上半年全省山区河流来水量较少,部分山区人畜饮用水将发生严重困难。另外,平原大部分地区严重缺水,地下水位将持续下降,各项用水都已发生困难。因此应尽早采取措施, 安排用水要一保生活,二保工业,三保高效农业。
5. 平原区农业灌溉引用河道闸前蓄存的污水时,应注意其水质是否符合灌溉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