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7月24日发布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已经认证的质检机构要在2007年12月31日完成执行新准则的转换,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废止 。
水利部于2007年11月26日批准发布了新的水利行业标准《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替代了旧水利行业标准(SL309-2004),并从2008年2月26日开始实施。
新的《评审准则》将要素分成两类,即管理要求11个要素和技术要求8个要素共19个要素进行控制。技术要素中将检验方法改为检验和校准方法。
实验室历年来所积累的
检验和校准方法
资料相当多,新准则实施后档案整顿新体系运行是一项很繁重的工作。要做好
检验和校准方法
资料清理和补充工作,目的是确保管理体系贯彻执行中所有
检验和校准方法
资料为有效版本,防止使用已失效或作废的
检验和校准方法
。
检测和校准方法是质检机构实施检测/校准工作的依据,是质检机构开展检测/校准工作所必需的资源,也是组成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所必需的作业指导书。水利水环境类分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水、大气降水、底质和土壤6类,衡水分中心认证项目有69项参数,整理检测和校准方法文件需要对认证项目每一类每项参数选用的一种或几种检测和校准方法标准逐一清理。
首先,确认选用检测和校准方法标准是否
为有效版本。
对已有检测的检测和校准方法标准是否现行有效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①、通过省标准化研究所进行查询;②、通过因特网向国家标准化网站查询;③、通过《水利技术监督》杂志获得信息;④、通过水利部水利信息网站获得信息;⑤、通过技术学会、协会、信息网获得信息。⑥、通过《国家标准局》每年发布的修改、废止国家标准、建设部标准目录自行查询;
其次,做好
检验和校准方法标准
资料清理和补充工作。清理已失效或作废的
检验和校准方法标准,根据申请或已批准检测项目和参数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产品标准、评价标准要收集齐全。由于目前我国的产品与检测技术正在加速与国际接轨,国家、行业标准的更新速度很快,因此,要经常不断地查新,及时购买、获取最新现行有效标准的工作十分重要。
要加强购买配置检测依据标准的数量,建议检测单位要增加资金投入,对于承担检测任务的人员应在规定其检测范围内经常使用的标准,以工具书的方式给予配备,并及时更新。获取最新标准信息的渠道主要有:①、通过网络在国家标准信息网上查讯;②、通过各行业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③、通过水利部网页上查讯。标准、规程、规范可通过以下途径购买:①、通过各省标准发行站订购国家 GB 标准;②、通过水利部所属
“
科水书店
”
提供水利行业 SL 标准;③、通过电力系统所属
“
全华书店
”
提供水电行 业 DL 标准;④、通过各地
“
新华书店
”
、
“
建筑书店
”
购买GB、JGJ 、CJJ、HJ、JTJ类标准。
第三,所有工作人员手中的工作依据
——
检验和校准方法标准均必须是现行有效,并予以标识;标准、规范、应遵循的依据文件,在检测/校准的现场,每个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能迅速获取,方便使用。对已宣布作废的有关文件应组织收回,并盖上作废章。对文件合订本中有部分作废的内容,应在目录和正文部分盖上作废章或明显的标识。对虽已作废,但在检测工作上还有一定参考意义的文件,可以在盖上作废章后继续留作参考。
审稿:李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