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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05〕235号)》、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冀水资〔2006〕3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河北省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县级以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或水功能水源保护区发生水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的;
(2)重要河流、洼淀、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范围水污染的;
(3)省界、入海河流发生污染事件,易引起省际水事纠纷或污染近海海域水质的;
(4)水污染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的;
(5)因水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污染事件。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不良影响。
(2)实行主管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合适的监测、处理方法和技术,增强应急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省局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省局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质处。同时下设技术组、水质监测组、测验组、水情组、后勤组和宣传报道组。
(1)指挥部
总 指 挥:王春泽
副总指挥:王喜诚
成 员:苏景堂、刘克岩、张金堂、刘进忠
办公室主任:王桂玲
办公室副主任:王秀兰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11-85696526 0311-85696576
职责:承接全省范围内水污染事件报告,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水污染监测信息,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水污染监测控制处理措施,落实上级部门指示。一旦确认为重大污染事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
(2)技术组
组 长:王喜诚
副组长:刘克岩
成 员:王桂玲、王秀兰
职责:当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技术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技术方案,对水质水量监测具体实施、主要污染物处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便能准确科学地指导对污染源进行处置,并对现场急救措施、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污染发展趋势、事件的危害等进行判断预测,为现场决策指挥者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3)水质监测组
组 长:王桂玲
副组长:王秀兰
成 员:米玉华、张芸、时晓飞、李红亮、王丽萍、王非
职责:当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时,按指挥部命令和技术组的监测方案,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实验室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测验组人员对污染源进行调查,并做好水质动态分析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技术组提供水质信息,向测验组通报水质情况,布置有关测验工作。出具检测报告,编写污染事故报告。
(4)测验组
组 长:刘献峰
成 员:王成建、赵银歧、王巧平、岳树堂、齐春英、赵玉然
职责:根据指挥部指令和技术组提供的情况,做好有关水量监测,并协助水质监测组做好水质采样和污染源调查工作。
(5)水情组
组 长:马存湖
成 员:韩占军、胡春歧、刘慧霞、胡伯谦、冯秀英、王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