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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出现时的水文情报预报、墒情监测预测、水质监测预测和本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充分发挥水文信息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情信息编码标准》、各项水文规范和相关规定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北省水文系统遇突发性水旱灾害时的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墒情监测预测、水质监测预测和机关安全度汛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为防汛抗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文信息为首要目标,努力提高水文测报能力,建立健全安全操作制度和措施,确保在遭遇突发性水旱灾害时,顶得住、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报得及时。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省局、直属局和水文测站实行局长、站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墒情监测预测、水质监测预测和本单位度汛工作有序进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局和直属局汛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全省和各直属局的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墒情监测预测、水质监测预测和单位度汛工作。水文测站作为一线最基层单位,需按省局和直属局的度汛预案、《测站任务书》、测洪方案,认真做好水文和墒情测报、取送水样等项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准确。
2.1省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省局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做好全省的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墒情监测预测、水质监测预测、水毁设施修复和机关安全度汛等项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局长任指挥长,书记任政委,副局长、总工任副指挥长,水情处、测验处、水资源处、水质处、信息处、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计划处、财务处、仪检所的处长或主任为成员,其办事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情处。
2.2各职能处室职责
2.2.1水情处
负责省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和全省水文情报预报工作,包括:编制或修订年度报汛计划、委托报汛人员的培训计划,保证水情通信广域网和水情分中心的正常运行,检查水文系统管理的水情自测报系统的运转情况,组织编制或审定洪水预报方案,通报与评定水文情报预报质量,编制水情简报,组织预报会商,发布预报结果,做好枯季来水预测和气象卫星云图的运转等。
2.2.2测验处
负责全省水文测验工作,包括:指导各局开展汛前准备工作,组织汛前检查、水文测验、巡测、暴雨洪水调查、水毁设施的统计与修复计划、应急测验仪器设施的调配、应急测验人员调配等。
2.2.3水资源处
负责全省旱情监测管理和简报编发,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墒情信息,制定墒情委托人员培训计划,协助水情处做好大洪水发生时的情报预报工作。
2.2.4水质处
负责全省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做好当大洪水发生时的主要河道、各大中型水库、蓄滞洪区和洼淀的水质监测和预测分析工作。为人畜饮水安全提供准确及时的水质信息。
2.2.5规划计划开发处
负责全省水毁工程的修复、应急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上报工作,做好资金分配落实工作,确保设施的尽快修复,保证后续测报工作的有序进行。
2.2.6仪检所
负责全省水文仪器设备的应急修复、发放工作,在发生大洪水或突发性事件时,重点保证仪器设备的供给,为一线测站提供设备设施等技术支持,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