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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做好了,领导才能有更多精力去搞好经济工作。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关系纵横交错,给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笔者认为,当前的群众工作我们必须注意把握情、理、法三个关节点。
所谓情,就是对人民群众要有感情。我党早就指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根本的政治问题。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只要有了这种感情,才能在群众工作中有一个正确的态度。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蔼可亲的态度,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公平、公正的态度。这就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敬爱的温家宝总理刚上任时说过一句话: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深切地体会到10亿农民的疾苦。从总理为了一个普通的农民工讨工资,到全部取消农业税。温总理无时不在关心、关注着农民。正体现出了他对农民的真挚的感情。有的领导干部对待群众冷、冲、横、硬,机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把为人民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敢于提不同意见的群众看成是“刁民”,有了这样的态度,能把群众工作做好吗?在群众中的威信能够树得起来吗?如果我们每一位领导真正把人民群众看成是自己的衣食父母,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与他们交朋友,认真地为他们解决困难,那么许多看似难乎其难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然也会日益密切。
所谓理,就是要以理服人,以理相待。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做群众工作不仅要动之以情,更要晓之以理。大道理要讲清楚,小道理要说明白。群众最服的就是理,而不是权;群众最怕的是理,而不是官,这就是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必须明白的“理”。我们办每一件事、做每一项工作,应首先把其中的道理对群众讲清楚、说明白,这样思想就能够形成统一。我们的工作才能顺畅,群众才能满意。我们知道,每年政府和机关门前都会有一些上访现象。有时还会出现群众不太理智的场景,我们不要总责怪群众的做法和行为,群众肯定是真正有了难处。群众可能不懂法,但他们是懂得道理的,此时最忌讳以权压人、瞒不讲理。只要我们为群众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群众会体察政府和领导难处的。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做工作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强迫命令,硬性推进;对待不同意见不是以理相待,而是强词夺理,压制报复;对待群众的要求和问题,不是晓之以理,而是虚情应付,敷衍了事。久而久之,领导威信降低了,干群关系淡漠了,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情变得复杂化,本应避免的矛盾又会出现,导致工作难于开展,事业难于推进。这就告诉我们,做好群众工作,不能强迫命令,不能欺上瞒下,而必须以理服人。
所谓法,就是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既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宝,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近两年,国家新颁布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特别是依法行政方面的。比如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公务员法〉〉等。为依法行政打好了良好的基础。不难看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法律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浅薄。在群众工作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权大于法的思想,决策不民主,不依法办事;处理问题不公开、不公正,严重偏离法治化的轨道。结果是:工作做了,事情办了,却留下了许多后患,有的还会激化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工作的损失。依法行政不仅体现着领导的水平,更是领导者的责任。如果领导干部既做法律法规的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