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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冀水资[2006]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报发布工作的文件精神,沧州水文局积极配合任丘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任丘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经与任丘市水务局商议,决定任丘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报于2006年11月上旬正式向社会发布。
沧州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从水质分析监测开始,充分备齐分析药品、仪器设备、配备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通报技术规定》,从多方面保障水质通报保质保量顺利进行。
目前,沧州水文局为两个县市饮水水源地做水质通报,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认可。
审稿: 刘振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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