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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8日,这一天对水文战线的工作者来说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因为就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在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随着新水文条例的诞生,各大报纸和媒体纷纷报导,使原本一直默默奉献在后台的水文事业在世人面前站了出来,使之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影响力,给水文事业创造了一个更大的展示舞台。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才真正对水文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明白了水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条例详细具体明确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起到的作用;对规划建设、监测与预报和资料的汇交与使用提出了合理的规范标准,为水文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领域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的诞生,对水文事业来说,它起到了引领时代潮流的作用。水文事业得到了国务院水行政部门甚至高级层的关心、帮助与支持,同时,还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紧密配合,为保一方水土的安全,我们工作会更加努力,使水文事业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条例还对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明确地划定了界线,为今后的水文工作中遇到任何阻碍都可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的遏制了河道乱开乱采现象和一切破坏影响水文事业的活动,为水文事业开辟了一条平坦大道。它就像路灯一样为水文事业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坚定了水文人的信心,从此,主心骨硬了、腰杆也直了,可以昂首阔步地为水文事业继续添砖加瓦做出应有的贡献而不懈努力。
《水文条例》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水文事业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名刚接触水文不久的第一线工作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深入学习条例,大力宣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
我们测报工作人员与群众接触很少,他们不了解我们工作的重要性,有人说,你们天天守在河边上测量干什么?不去测,水还不是照样流吗?我的同学有很多不知道水文局这样的名称,当然更谈不上重视二字了。这说明水文的宣传工作做的不够,更重要的是没有从法律上去明确水文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地位。而今天就不一样了,经济建设要和谐发展离不开水文这样的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亦离不开水文基础工作。离开了基础工作,还谈的上什么发展呢?水文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事业,所以条例第一条就明确肯定了本条例的颁布实施更加强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
一部庄严而厚重的法规在当今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破茧而出,这是水文事业前进和发展中的一件重要武器。手棒着崭新的《条例》,回想水文道路上的艰辛,从原始落后的测验工具和手段,到现代化的测验设备和方法,一步一个坑,一步一个印,多少代水文人为之不懈努力,到我们这一代终于看到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的日子,因此我们要珍惜它、爱护它,上下齐心去宣传他,去真正读懂他、运用好他,深刻领会其中的精髓,提升水文人在社会的知名度,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
从今往后,水文工作有了这面旗帜,可以为水文事业保驾护航,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更出色,今后我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为准绳,进一步来规范行业行为为准则,为漫长的水文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最新的精神面貌来展现水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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