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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供水安全,积极应对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省局水质处及时购买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结合省局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和本处室业务学习情况,全面落实学习新标准、新检验方法,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所有部分)执行,并要求各分中心也要购买标准认真学习执行,从而更好地促进全省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为保护河北省生活饮用水的供水安全贡献我们的力量。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5750.13-2006)”,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代替GB5749-1985,GB/T5750-1985。
新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其中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包括水样的采集与保存,感官性指标和物理指标,金属指标,有机物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中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现将表1和表2表3的指标和限值附后,其中的指标只摘选了我中心目前日常监测的指标,供大家学习和工作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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